为了引导大学生遵守礼仪规范,养成礼貌习惯,提高文明水准,讲究公共道德,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一、参加升国旗仪式,衣着整洁,脱帽肃立,行注目礼;唱国歌时要立正站好,目视前方,神态庄重,声音洪亮。
二、提倡讲普通话,谈吐文雅,注意使用好礼貌用语:请、您、您好、谢谢、对不起、没关系、再见等,不讲粗话、脏话,不呼“绰号”,公共场所不高声喧哗。
三、提倡体态儒雅:微笑、点头、鞠躬、握手、招手、鼓掌、右行礼让、回答问题起立。
四、尊重老师,见到老师时要主动问好、让座、让行;进教室或老师办公室前要亲切喊“老师”或“报告”,待老师允许后方可进入;退出教室或办公室时,要注意礼貌;对待老、幼、妊、残和军人,也应行走让路,乘车让座,购物让先。
五、自尊自爱,举止端庄,自觉遵守公共秩序,,行走稳健,注意仪表、坐姿与站相,着装得体,朴实大方,不穿奇装异服,不敞胸露怀、光膀露背,不留长发或怪异发型,公共场合及教室不穿背心、短裤、拖鞋等;校园内男女不勾肩搭背,过分亲昵;不酗酒、赌博、打架斗殴。
六、不出入不健康的场所,不选择不利于身心健康的生活、娱乐及休闲活动。
七、热爱劳动、勤俭节约、艰苦朴素,不浪费水电,爱护公物和校园花草树木及一切公共设施,不随地吐痰、乱扔废物,尊重清洁工人的劳动,自觉维护卫生环境。
八、公共场所要自觉养成排队习惯,不拥挤、不哄闹、不插队;午休和就寝时不喧哗,不影响他人休息。
九、自觉遵守学习纪律,不迟到、旷课和早退、不睡懒觉,不抢占教室和图书馆座位,不影响他人学习。
十、对外籍教师、留学生和国际友人要以礼相待,不卑不亢,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