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有关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院系复核审查,现将我院2023-2024学年莘梦助学计划初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月18号—10月20号,对初评结果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0月20号前向明辨楼201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李聪聪老师(027-81973759;1374333072@qq.com)
高师副书记(027-81973761;154115942@qq.com)。
附件3:9001cc金沙以诚为本莘梦助学计划认定评议小组记录表 (样).docx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
2023年10月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