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对象推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工动态发布时间:2022-04-04浏览次数:6023

各学生党支部:

  为严格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切实提高党员发展质量,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校院两级党委的统一部署要求,现就党员发展对象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

  2、递交入党申请书,政治立场坚定、有很强的入党意愿,具备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

  3、团组织推优成功并认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满一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顺利结业(不含高中业余党校结业);

  4、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5、上学期所有科目均未挂科且上一学年综测排名在班级前50%;

  6、志愿汇志愿时长不低于20小时,有其他特殊贡献者可出示证明材料;

  7、担任学生干部且认真履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推选方式及名额分配

  请各团支部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推选,采取团支部推荐、党支部推荐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推选党员发展对象。大二年级各班不超过4人,大三年级各班不超过2人,大一培养考察不满一年,不列入本次发展计划;大四年级毕业班本学期不发展。

三、推选程序

  团支部统计符合推选基本条件的学生名单——班主任指导班级团支部集中民主评议,采取1:1.5的比例差额推选,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可以等额确定候选名单——个人在班级团支部陈述对入党的认识——班级民主投票确定初步名单——班主任审定、班级公示、班主任最后审定——提交相应党支部讨论审定——学生党总支复核审定学院党委审定——校党委组织部审批。

四、注意事项

  1、之前确定为发展对象但未发展成预备党员的,如果符合本次推选发展对象基本条件的,可以优先参与班级推选,算入班级名额并一起上报;

  2、本次推荐党员发展对象,在重点考察推荐对象的政治表现前提下,也要考察学生的服务奉献意识、责任担当意识;

  3、班级团支部确定推选名单后,按照要求填写附件1:《发展对象培训登记表》、附件2:《党员发展对象培训学员名册》和附件3:《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发展对象详细信息汇总表》三张表格,并于4月15日之前将三个表的纸质档和电子档一并交给蒋敏,邮箱:3268162483@qq.com;

  4、如对班级推选程序和结果有异议的,可直接向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学生党总支书记祁君老师或欧姣姣老师反映,联系方式:027-81972527。学生党总支将就学生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和处理。

附件1: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登记表.doc

附件2:党员发展对象培训学员名册.xls

附件3: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发展对象详细信息汇总表.xlsx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学生党总支

二〇二二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