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掌握本学期开学以来教学运行情况,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秩序,提升教学质量,进一步促进教学建设与改革,根据学校教务处的教学工作安排,学院定于4月11日至5月6日(第8-11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为完成好教学检查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教学检查小组
组长:姜璐
副组长:李正旺
成员:叶翠红、陈义国、孔月红、周蓉、胡珊。
二、检查内容
(一)重点检查内容
1.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相关材料;
2.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材料归档情况和选题来源情况,包括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答辩控制表、初稿、定稿等各项材料归档情况以及论文选题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论文(设计)比例。
3. 2020-2021学年第2学期课程考试材料归档情况,包括考试目录清单、命题底卷(AB卷)、学生试卷(含论文、报告、方案等)、考场记录单、平时成绩表、总评成绩表、考试分析报告等材料归档情况。
4.实验教学相关情况,包括实验室、实验设备、实验软件等满足实验教学情况,实验报告撰写批阅情况,实验教学对学生实践、实用、实干能力培养的支撑作用等情况。
(二)常规检查内容
1. 课堂教学相关情况,包括教学进度计划填报、多媒体课件制作、教案编写、作业布置批改、教师调停课等情况。
2. 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执行情况及教师相互听课情况,包括听课人员、次数、听课记录等情况。
3. 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查课、听课、参加教研活动等情况。
三、教学日程安排及要求
(一)学院检查材料提交安排
材料类型 | 材料要求 | 材料提交人 | 提交时间 |
自查工作方案及自查情况报告 | 按学校要求对学院本学期教学工作开展情况及教学材料归档情况作说明 | 教学副院长 | 4月22日前 |
2022年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及工作开展情况记录材料 | 年度工作计划;自查报告;教研活动记录本;教学观摩活动记录 | 各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 | 4月22日 |
听课记录 | 学院领导交《听课记录本》、院长、副院长半学期不少于4节;书记、副书记半学期不少于2节次。任课教师提交《我校听课记录表》(见学院教职工QQ群文件),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节,正反面信息要填写完整。 | 院领导; 任课教师 | 4月26日前 |
学生指导手册 | 要求指导次数不少于所指导学生总人数20%的记录;指导形式不限,所交材料须为纸质。 | 学生指导教师 | 4月26日前 |
教学督导日志 | 2021-2022学年第2学期督导开展听课情况 | 学院教学督导 | 4月26日前 |
系部开展教学活动记录 | 各系教学活动每2周1次,要有开展活动的计划目录及与之相对应的活动记载 | 系主任 | 4月26日前 |
4门课程PPT、4门课程作业、4门课程教案 | 金融系各2门,投资系各1门:保险系各1门。要求:1.课程PPT要准备至最近的上课节次;2.课程作业要有对每生作业的批改痕迹,次数不得少于2次。提交的课程作业要附改门课程的选课学生名单。 | 系主任 | 4月26日前 |
2021-2022-2学期课程考试目录清单;全院调停课申请单及证明材料; | 按学校要求对学院上学期试卷归档和调停课情况进行检查 | 教务办公室 | 4月26日前 |
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清单;2022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 | 对学院本学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进行检查 | 教务办公室 | 4月26日前 |
课程教学进度计划目录及各课程教学计划 | 对学院2021-2022-1学期所开设课程教学日历的规范性进行检查 | 教务办公室 | 4月26日前 |
(二)学院自查及材料整理、报送
4月11日-4月26日(8-9周),学院开展自查,根据教务处的通知要求逐项对相关材料进行检查,对未完成或不合格的项目敦促责任人限期改进和完成。
4月29日前,学院根据检查情况,形成文字材料报教务处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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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9日